为加强我省基层政法机关干部队伍建设,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统一部署,省委组织部、省教育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公务员局决定启动湖北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考对象
本次试点工作计划招录168名试点班学员,其中法院60名,公安机关108名。招考对象为:中国人民解放军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(包括公安现役部队)25周岁以下(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)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,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。